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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時間:2015-03-02 10:28:16
CE認證分自我申明,自愿認證和強制認證。
三種認證與指令的產品安全風險相一致。
即使是自我認證的產品,選擇NB進行認證,可起到雙保險的作用,增加產品的可信度。
一、自我申明Self-declaration
自我申明只適用風險水平較低的產品,歐盟的產品指令允許某些類別中風險水平較低的產品之制造商選擇以模式A:“內部生產控制(自我聲明)”的方式進行CE認證。企業可自主進行自我申明CE認證,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企業需要明確最新指令的基本要求,確定是否屬于自我申明的范疇。
(2)企業需了解其他指令是否適用。
(3)企業仍需準備技術文件,包括風險分析,結構圖,電路圖,使用說明,各種標識。·企業仍需提供符合行證據,檢驗報告。
二、符合性證書-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COC)《符合性證書》,此為第三方機構(中介或測試認證機構)頒發的符合性聲明,必須附有測試報告等技術資料TCF,同時,企業也要簽署《符合性聲明書》。
三、歐盟標準符合性證明書-EC Attestation of conformity
EC Attestation of conformity 《歐盟標準符合性證明書》,此為歐盟公告機構(Notified Body簡寫為NB)頒發的證書,按照歐盟法規,只有NB才有資格頒發EC Type的CE聲明。
其中,自我聲明(DOC)是制造商自己依據標準測試,并準備全套技術文件,然后聲明符合CE標準,這一點需要和符合性證書(COC)相區別。
對于安全相關性很高的產品,需要型式宣告;對于一般產品,制造商可以選擇型式宣告,也可以選擇自我宣告。但一般的買家不會接受廠家自我宣告,所以制造商最好委托如專業第三方認證機構進行相關程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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